为保障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前期对新冠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核酸诊断试剂等十一类防疫用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一、所使用的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购进、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防疫用医疗器械等行为。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产品资质是否收集齐全。三、所使用的防疫用医疗器械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对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防疫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确保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质量安全。
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场座谈会,征求专家学者对最...[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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