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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开展针对性培训 提升信用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11月18-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宁举办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业务培训班,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推动提升信用监管工作水平。培训班邀请了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的崔迎琪、尤嵩处长线上授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

  

  ▲培训现场

  刘军指出,信用监管作为基础性工具,不仅适用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也同样适用于市场监管的其他领域,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是贯穿整个市场监管的一条主线,将信用手段贯穿到市场监管各业务环节,能够有效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形成监管组合拳,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刘军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信用监管的重要意义。要把握精髓,深刻领会总局出台的信用监管新规的核心要义。一是守住底线,避免信用惩戒泛化。二是宽严相济,构建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新格局。三是权益保障,在注重约束公权力的同时,赋予信用主体相应的救济权利。四是程序控制,从各个环节完善程序性规定,保障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实施。五是精准施策,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投放”。

  刘军要求,要学以致用,扎实推动信用监管新规落地见效。要建立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和法规、业务主管、执法办案、科技信息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考核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形成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形成管理清单目录来对照开展工作,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要构建强大的技术支撑,加快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行政执法和信用监管无缝衔接。要打造互通共享的工作模式,对内加强业务融合,促进信用监管与各业务领域的业务相融、信息相通、规则相联;对外加强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做好与实施惩戒措施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对接,推动信用联合惩戒。要营造共管共治的良好环境,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共同营造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的良好环境。

  各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科长和业务骨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各基层一线执法人员2000多人在线上同步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xwdt/qjdt/t108469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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