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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销售宣传,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2-01-15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同一个区域,两家商铺,销售的燃气取暖器都贴有“国内燃气取暖器销量第一”的字样!在“春雷行动2022”燃气具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家销售燃气取暖器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

前不久,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柳林市场监管所在开展燃气具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时,发现下八庙镇辖区内商户卢某、蒋某分别销售成都某电器有限公司、常州某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取暖器,而两个不同生产单位生产的燃气取暖器上都贴着“国内燃气取暖器销量第一”字样,商户现场均不能提供生产单位的联系方式和销量排序的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卢某、蒋某对销售的燃气取暖器下架暂停销售,并对其涉嫌乱评比、乱排序及虚假宣传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2/1/14/ace055e01a0d4b6681a9f84d73b13f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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