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保健食品消费旺季,为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合理选购,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保健食品相关情况做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
(“蓝帽子”)标志、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三、选购保健食品应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和电商平台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切忌通过传销、非法会议营销、非法电话推销等途径购买。
四、经营者应诚信守法,销售正规批文、资质齐全、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对保健食品功能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五、经营者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诱导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食品,不得向不理解或不同意购买的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
六、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消费者对所购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等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2/1/29/c8d68091a1d94f8d9bab00ee7642bd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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