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竞争违法问题举报和处理回应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高效依法办理竞争违法案件提供了制度遵循。
《办法》的出台是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举措。
《办法》针对多年来对竞争违法举报案件的处理缺乏统一的程序规定、时限要求、案件管辖、处理方式、核查义务、回应办法等实际问题,对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案件如何受理、立案核查等程序作了统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处理效率,具有指引性和一定的指导意义。
《办法》对举报文书的格式内容、受理条件等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列举,解决了举报人不懂专业执法特点的实际困难,避免因举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不被受理的情形发生。
《办法》对不同类型举报案件管辖及时限的规定,解决了受理机关不明确的实际情况,提高了举报案件受理、立案核查、处理效率,不仅有利于“案结事了”,也有利于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场座谈会,征求专家学者对最...[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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