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其中重点明确了工业园区发展方向,并就工业园区分类、职能职责、产业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工业园区应当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并围绕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明确主导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的产业格局。《办法》鼓励工业园区创建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基地,支持工业园区布局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服务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
《办法》按照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和效益等指标,将全区工业园区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类主要参考依据是:亩均产值、亩均投资和园区入驻企业数量、年度税收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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