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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

  

  

  文件下载: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pdf


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xzfg/t8790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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