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区特殊人群对未加碘小包装食盐消费需求,并确保我区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为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了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公开遴选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7家食盐定点企业作为我区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 系 人:许静
联系电话:0991-4523769
邮箱:jxwxfp@163.com
附件:自治区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公示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自治区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公示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2 | 中盐乌鲁木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
4 | 中盐新疆东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5 | 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6 | 伊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7 | 哈密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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