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国家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审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织各市州及省内整车生产企业开展相关资金清算申报工作。
经逐级审核,本次符合《通知》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12026辆,申请补助清算资金10811.8936万元。按《通知》要求,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省工信厅汽车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4年10日28日至11月4日,共7天
联系方式:0431-88904575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4)
电子邮件:jlsgxtqcc@163.com
附件: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8日
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场座谈会,征求专家学者对最...[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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